各位项目负责人:
全省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专项课题、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将于11月初进行结题验收,现将课题专项课题结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验收
“传统文化与艺术教育”专项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预结题验收将于10月进行结题验收,11月初正式交项目主办单位进行结题评审,应结题项目见附件1。
课题研究工作完成的,按科研处安排进行结题审核提交。课题的研究工作不能如期完成的,填写延期申请报告(见附件4),项目最多可延期一年。
对研究时间大于2年的课题,无论是否办理延期手续,无合理理由或重大成果的,按规定减少乃至取消配套经费。
二、时间要求
2021年10月20日前准备结题成果材料,10月21-25日提交所有材料初稿进行合格验收审核。10月26-11月1日提交合格材料,由科研处交主办单位结题评审。
一、结题材料
(一)10月21-25日提交材料(按课题结题材料目录)汇总电子版,成果电子版提供清晰 描件,不可扫描的提交合理的电子版;
(二)课题结题材料目录及其装订要求:
1.封面:使用《课题鉴定结项与成果评价申请书》封面做结题材料封面-A4白色皮纹纸单面打印
2.目录(单面打印)
(1)课题立项书(复印件);
(2)课题立项书(单面打印);
(3)课题鉴定结项与成果评定申请书(双面打印);
(4)课题成果(发表论文、专著、摄影、设计等合理成果的复印件,双面打印);
(5)课题研究报告(双面打印);
(6)其他成果如获奖、决策部门采纳或应用推广情况介绍等;
科研处审核合格后提交纸质版材料:以上材料请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两份,所有结项材料存装于同一个档案袋,档案袋外面注明课题名称、课题编号(写在课题名称后面)、课题负责人姓名、工作单位信息.
联系电话:0535-5660270(6270)
地址:图文楼5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