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《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学士学位管理办法(试行)》及《关于做好2021届结业生毕业资格、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》相关规定及要求,经学院毕业资格审核小组及学位评审委员会审核,教务处复核,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, 现将2021年秋季毕业生毕业资格与学士学位授予资格情况进行公示(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:2021年12月22日—24日。
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向学院毕业资格审核小组及学位评审委员会提请复议,经学院初审通过后,提交教务处复核。
艺术设计学院
2021年12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