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,确保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高等学校(以下简称高校)实验室有序运行,进一步提升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,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,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2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教发厅函〔2022〕11 号)要求,决定开展2022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工作要求
各教研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安全红线意识,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。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,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,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;扎实开展加强部门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,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“全过程、全要素、全覆盖”排查,重点做好易燃、易爆、易制毒、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,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,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、科研环境。
二、检查范围
各专业实验(训)室及相关实验场所
三、检查内容
本次检查具体检查项目参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2)》(见附件1)
四、工作安排
1.部门自查整改(2022年3月29日-4月5日)
我院成立实验(训)室安全检查小组,制定自查工作方案,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,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,做好整改记录;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,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;要对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,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。并形成本部门实验(训)室自查报告(见附件2)。
2.校级现场检查(2022年4月6日-4月8日)
教务处牵头校级实验(训)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,对全校实验(训)室安全工作进行现场抽查,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出具书面整改通知。
3.限期整改落实(2022年4月9日-4月15日)
在收到整改通知后应立即进行逐项整改落实。各专业须在4月14日前整改完毕,并向实验室教师提交整改报告,附整改前后照片或文件等材料,不能立即整改的形成整改工作计划安排表,上报实验室教师处。
附件:1.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2)
2.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
3.教科信厅函〔2021〕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 专项行动的通知
艺术设计学院
2022年3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