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和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,4月25日上午,由艺术设计学院执行院长吕雪莲、教学副院长赵钰、各专业负责人、各实验室任课教师等组成专项检查小组,对本学院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工作。
以视觉传达实验室、VR实验室、MIDI实验室、录音房、琴房等实验室为重点检查对象,对其使用台账、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、室内卫生、用电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。通过检查发现,实验室责任安全落实到位、各项保护措施齐全、教学设施运行正常,整体环境及安全状况良好,但也发现实验室使用台账记录不完整,个别实验室使用率较低等问题。检查小组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,并要求限期整改。
最后,检查小组表示,各专业、各任课教师务必重视实验室安全建设,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,同时做好岗前培训工作,规范实验器材使用,及时整改其存在以及潜在的安全隐患。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能够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,同时提醒各相关责任人加强实验室监管,以保证实验操作中师生安全,营造良好、高质量的教学环境。



